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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史

墨菲定理的歷史可追溯至1948年間,由當時參與美國空軍高速載人工具火箭雪橇 (Rocket sled)MX981發展計劃的John Paul Stapp上校旗下研究員首先提出,以當時亦有參與計劃的研發工程師愛德華·A·墨菲 (Major Edward A. Murphy, Jr.)命名。當時模擬實驗已清晰要求參予者把夾用正面夾好,結果還是有人連續47個夾都夾錯了,故此引申出一件事可以差到盡的時候便會差到極限。

 


概述

墨菲定律是指「任何有可能出錯的事將會出錯。(Anything that can go wrong will go wrong.)」。引申為「所有的程序都有缺陷」,或「若缺陷有很多個可能性,則它必然會朝往令情況最壞的方向發展」。

行政管理涉及的因素非常複雜,單就人為而言,管理學家也是極難解釋,故此,管理者自不能避免目標制訂和執行永不出錯,這個管理原則說明,如果一個危機將要發生,它總會出事,換言之,管理者需要時時刻刻做好準備,面對到來的失誤和失敗。

墨菲法則是管理哲學的一個論點,包含著悲觀主義的元素,說明「得不喜,失不憂」,在工作上要時刻準備接受失敗,有些人常常說凡事無不可為,只要一鼓作氣往前衝,便能獲得成功,可是,他們卻忽略了一點,就是世上永無常勝將軍,人生不免有挫折失敗。

可是反過來說,我們亦可從樂觀一方去想:「若要成功,總會成功」,墨菲理論沒帶有事情必壞或必好的成果,他只是讓管理者知道,能發生的事,總會發生,換言之,管理者必須對所有可能會發生的事情作好周全的準備。

資料引用自維基百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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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史ㄚ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